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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个执法站全部启动 4次全省统一行动严查交通违法

    信息发布者:渔泽镇崔蒙村
    2018-01-27 17:51:08   转载

    2月1日,为期40天的2018年春运将拉开帷幕。1月2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给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从1月26日起,提前开启“春运模式”,按照“数据引领、源头先行、动态监督、推动共治”总体思路,立足本职,真抓实干,认真落实“提前研判预警,科学指挥调度;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隐患清理;加强动态监督,严查各类违法;强化宣传教育,提供便民服务”4大类12项具体措施。通过启动全省284个交通警察执法站和所有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4次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节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重点违法和重点管控对象实行重点管控等措施,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回家路。
    提前研判预警,科学指挥调度 针对今年春运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自驾出行、打车拼车返乡方式持续增多;天气情况不容乐观,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迎峰度冬应急交通保障工作任务艰巨,客货统筹难度增大;农民工返乡过节人数增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春运后期安保责任重大等实际,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节前返乡、节后返程、学生返校、务工人员返岗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重点路段和节点,充分考虑走亲访友、社火庙会等活动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贴合区域内交通流量、突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气象预报等实际,根据情况变化,深入分析隐患,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排查整改。同时,各地还将主动协调气象部门及时掌握降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加强指挥调度;主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确保出现恶劣天气时能够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切实降低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高速交警将积极推进“高地联动”,与地方交警共同应对。加强省界沟通协作,遇突发情况需紧急封闭交界道路的,及时通知交界处邻省交管部门,提前采取引导和分流管控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隐患清理 春运前,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重点对象排查,狠抓源头隐患治理。车辆方面:排查“营转非”大客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校车逾期未审验、未报废、3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情况。驾驶人方面:排查持B2以上准驾车型驾驶人逾期未检验、未换证、满分未学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排查名下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较多,超员、严重超速、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发生较多,名下车辆6个月内交通肇事频繁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等事故苗头突出的道路运输企业。排查结果将以隐患清单形式抄告车籍所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在春运前将违法处理完毕,解聘不合格驾驶员,严禁不合格车辆及驾驶人参加春运。
    同时,各地还将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充分发挥监管职责。1月26日前,各地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企业自查自纠以及备案工作中发现隐患问题的,将严格处罚并推动相关部门严格责任倒查。除此之外,各地还将对近年来冬季事故多发路段深入排查,同时配合交通运输、公路运营单位做好风险较高路段的排查工作,并将新发现和已排查发现但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路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同时抄送交通、安监等部门,通过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等措施,积极推动问题隐患的整改治理。尚未完成治理的,要根据需要通报道路主管部门,努力推动完善警示提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加强动态监督,严查各类违法 从1月26日起,启动全省284个交通警察执法站和所有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主干公路:将依托集成指挥平台科学部署警力,严查各类重点违法,对发现备案不参加春运车辆和驾驶人上路营运、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存在严重违法和安全隐患的,严格处罚后及时通报交通运输、教育、安监等部门,推动相关部门对其责任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并严格责任倒查。加强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发现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的,及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事故多发、长下坡、易积雪结冰等重点路段巡逻力度,及时发现、查纠违法停车、逆行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高速公路:将重点关注隧道、应急车道、长下坡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严管路面通行秩序。农村道路:组织农村交通安全执法小分队在国省干线公路与县乡村道交叉路段、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设点执勤、严查违法,并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同时,特别加强对重点区域内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及时劝阻各类违法行为。城市道路:针对往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容易出现的拥堵节点,充分利用周边路网结构,预设分流条件。按全省统一安排,在公路、城市、农村道路,各有侧重的开展统一行动,严查各类重点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协调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涉路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工作,严控施工范围、施工距离和施工时限,并会同相关部门排查清理维修施工路段,完善规范安全警示设施。道路施工未完成的国省道路段,相关支队将加强路面巡查,加强道路远端的交通分流和指挥疏导,减少施工路段车辆滞留。春节期间,各地还将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
    强化宣传教育,提供便民服务 春运期间,各地还将集中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运输企业;曝光一批终生禁驾客货运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曝光一批春运期间查处的违法典型。积极推进交通出行领域征信建设,通过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推动将企业、个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社会信用体系挂钩,加大惩戒力度。同时,各市、县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将正常运转,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高速交警将联合保险、路政部门,根据辖区交通流特点、交通事故发生情况,适时启动快处快赔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务工人员平安返乡”和“情满旅途”活动,在快处快赔服务点提供春运交通安全服务。
    为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保措施落到实处,春运前,省公安厅交管局将随机抽查各地工作方案,并派出督导组。春运期间,督导组将深入各地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同时,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干部也将深入一线、驻点督导,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相关资料】 春运期间管控重点
    重点时段和全省集中行动日
    重点时段:
    1.节前返乡高峰:2月7日(腊月二十二)至15日(除夕);
    2.春节期间探亲访友高峰:2月16日(正月初一)至21日(正月初六);
    3.公务探亲返程高峰:2月18日(正月初三)至22日(正月初七);
    4.元宵节前后集会、庙会:2月28日(正月十三)至3月3日(正月十六);
    5.学生返校高峰:2月25日(正月初十)至3月3日(正月十六);
    6.务工人员返程高峰:3月3日(正月十六)至12日(正月二十五);
    7.雪、雾等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时段。
    全省统一行动日:
    1.第一次:2月1日(腊月十六)至2日(腊月十七);
    2.第二次:2月14日(情人节)至15日(除夕);
    3.第三次:2月20日(正月初五);
    4.第四次:3月11日(正月二十四)至12日(植树节)。
    各支、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统一行动。
    (二)重点路段和节点
    1.全省主要运煤通道;
    2.事故多发点、段;
    3.桥梁、隧道、长下坡、山区背阴路段等易积水、积雪、结冰、团雾易发路段;
    4.全省主干高速公路;
    5.国省道与县乡村道相结合路段、城乡结合部范围内路段;
    6.城乡公交、小微型客车(面包车)、校车主要通行的农村道路;
    7.城市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周边道路。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及大中型客货车(B2以上)驾驶人。
    2.备案道路运输企业提供的不参加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
    (四)重点违法和重点管控对象
    重点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毒驾、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逆向行驶、涉牌涉证、营运客车和旅游包车违反夜间禁行规定通行、校车不按审核路线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大客车违规载货、货运车辆违规载人、重中型货车不靠右行驶等相关违法。
    备案不参加春运的车辆以及驾驶人上路运营更应做为重点隐患加以关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的管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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